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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食品安全法》施行逾半月 三无食品仍在销售

眼下,距离新《食品安全法》实施已过半个多月,新《食品安全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不过调查发现,无厂名、厂址、生产许可证的三无自制食品仍大量在淘宝网和微信上售卖。(以上图片均源于北京青年报)  自制美食仍裸卖北京市民王小姐是一名上班族,经常在网上购买一些食品,不过有一次,王小姐在某网站购买了一个商家的自制绿豆饼,快递送来货时,包装一打开,一股刺鼻的味道扑面而来。在跟商家几经沟通后,对方就是不同意退货。调查发现,目前在一些网站上仍有大量自制食品在售卖。其中在一家销售自制辣椒酱的店铺看到,页面中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号、厂名、厂址、厂家联系方式、配料表、储藏方法、保质期、食品添加剂等内容均为空白,仅有净含量及产地等信息。在一些网站点击进入自制食品商家页面,发现产品信息一栏的大部分信息也都未填写询问这些商家是否有相应许可证,得到的回答多为“目前尚未办理”。自制美食也进入了微信“朋友圈”。而要申请开一家美食微店十分便捷,在微店APP上输入手机号,绑定身份证与银行卡,很快就注册了一个账号,再上传一张随手拍的食品图片,食品就可在网上销售了,前后时间只有五六分钟。开店手续如此简单,这些美食的安全必将存在隐患,随机搜索其他微店里的自制美食,发现这些卖得红火、评价很高的食品大多没有经过生产经营审核。一些店里甚至直接打出“无食品生产许可证、无厂家、无打印生产日期,介意者请慎重购买”等“提醒”,如果消费者购买这些食品真吃出了问题,找店家维权恐怕有难度。  网站正逐步规范经营针对以上情况,有媒体采访了淘宝工作人员,得到的答复是淘宝已发布《食品行业特种经营资质备案通知》,8月底开始,未提交食品特种经营资质的卖家不允许发布商品,同时对存量商品执行下架处理。同时制定了《淘宝网食品行业标准》、《淘宝网保健食品行业标准》等一系列细分标准,在商家准入及商品发布等进行规范化约束。不过,对于纯粹经营农产品及经营地方特色食品的商家,如自产自销农产品、水果、蔬菜、水产、海产这些无QS包装的商品,暂时还不需要卖家提供相关证照。“我们要求卖家须按照所在地的管理办法合规合法经营,鼓励商家积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等相应运营资质,目前对自制商品这类卖家正在逐步规范中,还需要时间。”淘宝网工作人员表示。除了淘宝对自制产品的店主进行规范外,腾讯客服网站也规定,微信支付商户类目中“商户类目对应资质、费率、结算周期”,要申请“餐饮/食品”类商户,至少需要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但具体的食品准入类型及审核办法等信息还未见发布。一号店规定,入驻商家若经营食品都必须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若经营进口食品、蔬鲜活水产品、母婴奶粉等其他食品,则还需额外提供相关的证明或单据。  消费者维权不再难网络自制食品既然存在安全隐患,那么网络销售自制食品过程中,接到的投诉多不多?北京市东城区工商局消保万科长表示,这方面的投诉并不是很多。因为自制食品很多都是当天送达,另外,消费者对于购买食品比较谨慎。以往,网购买到问题商品,即使商家承认问题,也就是退回货款,对商家并没有太大的影响,反倒浪费了消费者不少时间、精力。刘二华律师表示,今后这一情况将会有很大改善。因为根据新《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消费者网购食品过程中,如果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可以通过购物网站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生产者索赔。如果购物网站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网站将承担赔偿责任。刘二华说,如果网络商家没留联系方式,消费者买到问题食品,可以直接找购物网站索赔。赔偿后,再由购物网站向卖家进行追偿。此外,新《食品安全法》第62条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入网食品经营者有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水质监测仪器逐步迈向多样化市场

在我国严治水质市场的环境中,我国的水质监测仪器也在逐步扩大市场的发展,而且水质监测仪器也在朝着多样化的方向发展。在未来我国的水质监测仪器多样化服务市场化将成为主流。    近年来,水质监测市场大力发展,水质监测运营服务企业逐渐成长,以生产设备为主要业务的水质监测企业也逐渐扩展了自己的主营业务,进行一体化经营,生产设备的同时进行运营服务,整个行业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据2014—2020年中国水质监测市场前景与发展趋势预测报告分析,2013年,我国水质监测市场规模达到31.87亿元,且未来将以20%以上的速度增长。为了与我国的水质环境相适应,以及更好的面对来自国际的市场竞争力,未来,监测仪器多样化及运营服务市场化将是我国水质监测市场的主要发展趋势:    趋势一:水质监测仪器多样化发展    国家对生活饮用水、工业废水、地表水质等监测指标均进行了调整。随着国家对环保的日益重视,各种水体监测指标的不断增加,我国水质监测仪器设备将朝着多样化的方向发展,各种重金属监测仪、化学农药监测仪的专业化仪器将会逐渐增加。    趋势二:运营服务市场化、规范化和规模化    我国水质监测设施运营服务将朝着市场化、规范化和规模化的方向发展。环保设施运营市场化,即实现环保设施的社会化投资、专业化建设、市场化运营,水质监测行业将逐渐完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排污企业、运营公司以及监测仪器生产商等专业化管理和规范化发展,呈现规模化发展。    趋势三:国产水质监测仪器技术提高    随着行业的发展,国产监测设备将逐渐增加,同时技术水平明显提高。我国高端设备仍主要来自国外,削弱了我国水质监测行业的竞争力,政府及各大企业必将加大投入力度,研制最新产品,那些处理性能低下、功能简单的远端数据采集单元—单片机会逐步退出市场,嵌入式平台将得到最大发展,现场设备将走向智能化。相关产业升级将更加趋向设备的小型化和专有化,更加符合实际需要。监测设备的智能化、可靠性会越来越明显。    趋势四:水质应急监测体系建设趋势    随着环境水质突发事件的增多,如山洪、泥石流等事件时有发生,水质应急响应体系也已日益受到重视。水质监测设备的功能将从单独的数据采集向决策依据、响应体系信息支持演变。应急预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将是加快实现我国水质保护历史性转变基础性、战略性的重要任务,同时也是水质监测行业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

医疗检查费最高降50%!国产医疗设备受益

新医改主打的旗号就是解决看病贵和看病难的问题,要实现两个目标,在废除以药养医实行药品零差价等同时,国家着力防止的是以检查养医。    5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指导意见》明确要求,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费用、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这意味着全国层面大型设备检查费用降低已经成为定局。    这将直接影响到医院收益。    据报道,海南一家医院的贾医生举了个列子,比如心电图检查,三甲医院收费30元。一般一台设备2万元左右,以5年折旧算,平均每年消耗4000元。这种检查操作不难,一般医生即可,月薪只需2000元,因为同时要负责5个项目以上的检查,每月费用400元。每次检查试剂和打印纸1元左右。三甲以上医院,每天的检查不少于10人,一年至少有3000人次检查,还不包括团检。一年实际费用如下:4000元(设备折旧)400元×12(人员费用)1元×3000(试剂费用)2000元(办公费用)=13800元,平均每个心电图检查费用不到5元,而每个收费30元,利润为500%。    而降低检查费用无疑将大大缩减医院的利润水平。所以,在药品利润因为零差率而大幅缩水的情况下,检查费用无疑将是有利支撑,同时降低检查费用无疑会大大增加公立医院的压力。所以医院执行并不积极。    同样是山东,据齐鲁晚报报道,审计部门审计发现,89家试点医院未按规定降低高值医用耗材、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和治疗价格,有的甚至不降反增。如乳山市人民医院更新核磁共振和CT设备后,两种设备的住院人均检查费用分别增长了250%和50%。    医院执行虽然不积极,但是长久来看,在审计部门、物价部门的严查下,这毕竟只是少数现象,大部分仍会降价。    重庆某医院一位负责人对此次降价25%显得颇为不解:“我对于此次大型设备检查费下降很不能理解,这样一来,医院购买大型医疗设备的成本都没有办法收回来了。”    在青岛市的案例中,医院明确表示现在检查的费用已经低于成本。这对国产器械是个好消息。因为在医疗检查费用一定的情况下,成本越低,医院的利润收益越大。

环境监测结合大数据自动化升级

随着空气质量的下降以及人们对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环境监测日益受到人们重视,因此环境监测仪器设备市场迎来新的发展机遇。2015年7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明确指出,环境监测是作为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的基础。那么如何有效提高环境监测水平,让地球变得更加和谐美好,让空气变得更加干净透彻?发挥大数据价值,推动环境监测自动化应用将是重要选择。    保障空气质量环境监测受重视    近日,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就今年环境监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回顾总结,他表示,各地环保部门狠抓工作落实,全力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在环境质量例行监测、污染源监测、预警和应急监测、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大气颗粒物源解析、源清单编制、环境监测改革等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和明显成绩,特别是在天津港“8·12”突发爆炸事故环境应急监测工作中,打了一场漂亮的环境监测保卫战,这为“9·3”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大会的成功举办、实现“阅兵蓝”,提供了强有力的空气质量保障。    近年来,随着环境问题的凸显,生态环境监测作为环境保护各领域工作开展的基础,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今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该方案对我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确立了清晰的行动纲领;明确了环境监测是作为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的基础。环境监测工作受到各界的关注与重视,那么如何提高环境监测水平?    自动化应用推动环境监测仪器设备市场升级    “环保”攻坚战已打响,那么自动化产品如PLC控制系统、气体分析系统、现场仪表、人机界面、变频器、SCADA等将大显身手,借助于自动化产品的“智能”,环保产业将进一步优化,尤其是自动化与信息化、环保污染源在线监测和自动监控系统将得到大力发展。    大连市环境监测中心今年以来大力建设环境自动监测系统,进一步推动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对。经过建设,大连市环境监控范围逐步覆盖城市各行政区、风险源重点区域及重点污染企业,为环境污染事故的预警、监控、判别、跟踪、影响评价、信息发布和决策打下了坚实基础,实现环境监控预警全方位和自动化。    另外,河北张家口下花园区为适应新形势下环境保护目标任务要求,充分发挥现有仪器技术优势,并通过业务攻关,确保辖区空气及地表水监测数据真实有效,环境监测自动化水平稳步提高。据悉,该区建设了水、气自动监测站各一座,监测数据通过传输平台实现与省、市相关部门的同步传输和发布。自动化监测设备的建设和应用,不仅对辖区洋河响水铺断面的监测、防控、预警起到了重要作用,而且为监测辖区空气污染状况及环境预警提供了有力保障。    随着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全国范围的不断推进,国家环保领域投入的大幅度增加,空气质量监测设备企业将会引来新一轮的发展高潮,预计未来5年环境监测市场规模增长速度至少在30%以上,预计到2015年,中国环境监测市场规模将超过300亿元。而自动化应用受到环境监测市场的关注与重视,这将有力推动环境监测市场升级,使得环境监测市场迎来大好时机。    发挥大数据价值构建环境监测网络    面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专家强调,我国不仅要提高生态环境监测立体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全面实现生态环境监测和监管有效联动。而且,各地环保部门还要全力做好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监测网络规划布局工作,大力推进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改革、环境监测数据联网共享与统一发布和社会化服务等建设。    面对环境监测数据繁多、关系复杂,监测要素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等,大数据应用将是应对挑战的关键。我国必须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改革,紧紧围绕影响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的突出问题,强化监测质量监管,落实政府、企业、社会的责任和权利。通过建立环保大数据中心,依靠大数据的海量数据存储与超高效处理能,整合环保相关部门内部分散数据形成庞大的数据中心体系;为生态环境保护决策、管理和执法提供数据支持。    据悉,各省市地区环保部门和监测中心均已全面启动监测网络建设规划。如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通过优化环境监测数据传输网络,搭建部署云计算和分布式数据集群系统,推进建设广东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并在此基础上实现了各业务系统的统一整合与数据共享。    在环境监测过程中,如何让已有的积累数据与新增数据集成整合,并进行有效分析和深度挖掘,这需要充分利用更为先进的信息化技术与平台产品支撑。充分发挥大数据的价值,构建环境监测网络将有效解决系统独立、数据分散、数据孤立等难题,为环保事业提供强有力支持。

民营医疗机构采购大型设备不再受限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社会办医疗机构成规模、上水平,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卫生服务需求,《哈尔滨市卫生计生委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实施意见》出台。《意见》明确,民营医疗机构采购大型设备将不再受限,民营医院可与公立医院共享大型医疗设备。    按比例预留社会办医空间    《意见》明确,各区、县(市)卫生计生部门要重新制定或调整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将社会办医纳入《规划》中,按照一定比例为社会办医预留空间。在符合规划总量和结构的前提下,取消对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具体数量和地点限制。鼓励社会资本开办中医类专科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站)以及老年病和慢性病等诊疗机构。市卫生计生部门下放对不设床位的民营医疗机构和一级民营医疗机构设置审核权限,由区、县(市)卫生计生部门负责不设床位的民营医疗机构和一级民营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    促进大型设备共建共享    《意见》规定,社会医疗机构在配置大型设备时,取消医疗机构等级、床位规模等前置条件限制,凡符合规划条件和准入资质的均可配置。促进大型设备共建共享,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合作,在确保医疗安全和满足医疗核心功能前提下,实现医学影像、医学检验等结果互认和医疗机构消毒供应中心(室)等资源共享。    建立从业人员退出机制    《意见》明确,加大执法层级监督力度,进一步规范涉及民营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督执法行为,探索建立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退出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严肃查处租借执业证照开设医疗机构和出租承包科室等行为,严惩经查实的恶性医疗事故、骗取医保资金、虚假广告宣传、过度医疗、推诿患者等行为。将民营医疗机构纳入“诚信哈尔滨”征信平台医疗机构诚信信息公示范围,及时发布信用信息。    据悉,目前我市共有民营医疗机构909家,其中民营医院120家、民营门诊部39家、个体诊所750家。

统一技术规范 实现环境监测标准化

国务院办公厅前不久印发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指出,环境监测存在标准规范与信息发布不统一等突出问题,明确要求健全生态环境监测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体系,统一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监测布点、监测和评价技术标准规范,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修订完善。部门间生态环境监测数据为何缺乏可比性?  各部门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的可比性常受诟病,其主要原因是各部门在监测中采用的技术路径和手段存在差异。首先,点位布设不同。各部门一般依托已有设施新增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以地表水监测为例,水利部门原有的水文监测网络比较完整,以其为基础,近年新增和强化了水质监测内容,其布点就与水文站相一致。而环保部门的水质监测布点往往考虑行政交界断面、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重要污染源汇入、重要支流汇入等因素。这两套体系基本没有交集,监测结果有差别在所难免。在环境空气监测领域,气象部门原本布设了很多气象观测站,近年则普遍以此为站点开展酸雨和PM2.5的监测。环保部门则是从保护人体健康角度考虑,分别在工业区、生活区、混合区、文教区等局部地区开展PM2.5监测。由于设计理念完全不同,监测点位很少重合。只有气象雷达观测站一般建在生态环境较好的山头,具有环保部门需要的PM2.5背景监测价值。农业、国土等部门开展农田环境、地球化学等性质的土壤监测布点自成体系,与环保部门的网格布点在网格起点、尺寸等方面均不同。而且土壤不如水、大气等环境介质的流动性强,点位相隔100米就有可能监测数值迥异。其次,样品采集方式不同。一是采样方案决定监测结果是否具有比较价值。二是在河流、湖泊采集地表水样,各部门对什么情况下设断面,左、中、右采样,以及采样深度等执行不尽相同的标准。三是地下水样品采集方面,有的钻孔取水,有的则用水井取水,样品自然缺少可比性。四是土壤样品采集也有多种选择,既有单点采样,也有梅花形、蛇形等采集混合样。采样深度也不尽相同。第三,样品前处理也会导致数据差异。样品采集后,要进行一系列的物理或化学前处理,方法不一样,不可避免地又引入一些差异。例如,采集水样后,有的静置半小时后加酸,有的不静置即加酸。毫无疑问,静置半小时会使较大颗粒悬浮物沉降到底部,吸附其上的重金属或有机污染物等相应从上清液中去除,导致监测结果偏低。土壤监测中,要求土壤样品置于风干盘中自然风干。若考虑风干过程中有大气降尘污染、微生物降解、光降解等影响,则监测结果会不同程度偏离真值。对大气监测,尤其是PM2.5监测,是否对采样管内的气体进行恒温加热直接影响到监测结果。化学前处理更易引入误差。以土壤重金属铬监测为例,化学前处理有多种方式,方式不一样,误差可在20%以上,最高甚至可达65%,而这些方法在不同部门都有应用。第四,评价标准导致的差异。以粪大肠菌群指标为例,其可用来反映生活污水或畜禽养殖污水对水体的污染程度。对人体直接接触的水域,应严格限制粪大肠菌群,对其他用途的水体则不产生影响,尤其是供水生产过程中有消毒工艺,专门杀灭粪大肠菌群。因此,环保部门倾向于将其仅作为评价水体卫生状况的指标而不纳入达标评价,水利部门则一直将其列为达标指标,由此带来的后果是对某条河流,环保部门公布的水质达标率至少在90%以上,而水利部门反映出来的是只有20%~30%的达标率。总氮、总磷同样是分歧很大的评价指标。总氮、总磷本身的生物毒性并不大,但导致流动性差的水体发生富营养化而引起藻类大量生长后会带来藻毒素污染等次生环境危害。其用来评价水体营养状态是合适的,但用来判定水质类别则意义不大,甚至会导致认识上的混乱。而对于河流型水库及过水性湖泊的水质评价标准,仍存有争议。水利部门采用监测点位与河长相结合的评价方式,而环保部门采用点位合格率概念,也是监测结果不可比的重要原因。